以废旧物资回收破解“垃圾围村”

    当前,一些农村“垃圾围村”现象日益严重。为此,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工作,如加大公共财政支出,参照城市治理模式,组建镇村环卫队伍(环卫所)、兴建垃圾收集池(点)、垃圾中转站、垃圾填埋场,并配备垃圾运输车定时收运垃圾。

    从实践看,在农村推行城市治理模式,运行成本较高,乡镇普遍无力承担,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。同时,随着进村入户回收废纸、废塑料、废金属、废玻璃等废旧物资的“破烂王”传统行业的消失,有的镇村已无处可以交售废旧物资,加上收购价格较低,村民收集和送售废旧物资的积极性普遍不高,相当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废纸、废塑料、废金属、废玻璃、旧家电、旧手机(电池)直接当作普通生活垃圾被丢弃、收运和填埋,不仅增大了收运、填埋的工作量,也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。

    建立健全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,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废纸、废塑料、废金属、废玻璃等可回收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,变废为宝,减轻收运、填埋压力;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,防止废塑料等废旧物资,特别是旧家电、旧手机电池污染土壤、水体和空气,并将其造成的污染通过粮食、蔬菜、肉类等农副产品“回归”城市。

    构建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,一是重点加强可回收废旧物资的宣传工作,方便村民掌握可回收废旧物资的品种和类别;二是对回收价格实施保护。使村民在回收市场价格较低时,仍然有利可图,保护其积极性。为确保量多、质轻、价值低的白色垃圾和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资应收尽收,可纳入地方财政预算,适当提高统一收购价格;三是引入社会资本,实行企业化运作,试点与回收企业合作。由回收企业按照“一乡(镇)一站、一村一点或多村一点,一点一人”的网点布局设置乡镇回收站和村级回收点。其中,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由回收企业收集分拣后,销售给加工利用企业,有害有毒废弃物资由各站点收集后,交回收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,实现可回收废旧物资应收尽收和有害有毒废弃物资无害化处理;四是保障回收企业略有盈余,由公共财政对回收企业进行补贴,并定期考核。